将试点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统一受理相关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2009年12月8日,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法庭在珠海市高新区挂牌成立。作为全国首家由中级法院派出、独立设置的知识产权法庭,标志着珠海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提升,也是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改革“先行先试”的创举。
为高新企业“贴身”服务
在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之前,珠海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由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刑事和行政审判庭行使管辖权。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之后,将集中管辖高新区及珠海市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此外,还将延伸审判职能,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如指导珠海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何避免在科技创新的过程防范和化解诉讼风险。
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
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前,知识产权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都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审理。现在是把有关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专门放在知识产权法庭审,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要求就更高。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后,将试点知识产权“三合一”的审判模式,统一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确保知识产权审判的统一、公正和高效。
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先锋”
对于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制未来的发展方向,去年6月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了明确指引———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而今年3月出台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建立符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珠海市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我省近几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连续保持占全国1/5的份额。因此,珠海中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的诞生,将担当起全省知识产权审判进一步改革创新开路先锋的重任。
根据《南方都市报》相关新闻编辑整理 原作者:吴渤(原创) |